市民政局力推民生服务提质增效
本报讯 记者陆平报道 日前,市民政局印发《葫芦岛市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围绕“完善惠民政策制度”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两大方面,推出了共计十三项具体措施,旨在通过流程再造、时限压缩、服务创新,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在完善惠民政策制度方面,聚焦于简化审批、优化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快办事”。增加不见面审批事项,明确将慈善组织认定、慈善表彰、建设经营性公墓许可等5项事项纳入不见面审批范围,实现全程线上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立等可取”,对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结婚、离婚登记,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承诺在2小时内完成登记并核发证件。社会组织登记容缺受理,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允许非核心材料缺失时先行受理办理,后续补交。优化零证明事项,取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时需提交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制。简化“明天计划”审批流程,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医疗资助的审批方式,由每年集中审批一次改为“随到随批”,并力争在资金充足时1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着力于优化服务细节、加强部门协同、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社会救助申请进度查询服务,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将社会救助申请进度查询服务纳入“一次不用跑”清单,并提供电话、网络等多种查询反馈渠道。调整补贴发放方式,将海葬骨灰补贴的发放方式由现场现金发放改为银行卡发放,确保资金精准安全到位。优化数据共享机制,为相关部门提供火化数据用于比对的频率,由每季度一次提升至每月一次,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社会组织年检服务,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无需预先盖章,可先上报后统一办理;社会团体年检改为年报,且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推行财务证明便捷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资金紧张社会组织免费提供财务情况证明,替代原有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同时,全面压缩审批时限,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压缩至20个工作日;多项变更、注销、认定备案事项压缩至7个或5个工作日;市级社会组织简单变更事项实现2小时内办结。规范救助审核流程,指导县区民政部门优化救助业务审批环节,统一规范全流程书面告知制度,明确告知申请人关键信息。强化协同精准救助,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利用监控等技防手段主动发现流浪乞讨、临时遇困人员,实施及时精准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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