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文件

葫政发〔2026〕2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抓紧抓实各项工作。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202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全面高效落实,现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2026年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牵头领导:刘占元、任大鹏、张猛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聚力结构调整,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攻坚突破

  (一)优化提升传统产业

  7.锚定千亿级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支持锦西石化和苏豪丽天、航锦化工、连石化工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实施锦西石化10万吨绿色甲醇等4个转型项目,推动辽宁优创二期、心连心二期加快落地,打造高水平绿色石化产业基地。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锚定五百亿级有色冶金产业集群,推动锌、铜、钼等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开工建设博骏锌基新材料等项目,加快实施合申科技复合铅盐等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有色冶金基地。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9.锚定百亿级船舶机械产业集群,支持船舶和海工装备产业园集聚发展,推进中船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项目建设,打造区域重要的特种船舶生产基地。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10.发展先进制造业,实施制造业“智改数转”,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鼎晟深海装备制造基地等项目开工建设,打造一批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创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1.发展核产业及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依托原子能院葫芦岛基地,推动直线和回旋加速器研制中心等一批项目竣工,临界中心等一批项目建设,气冷微堆等一批项目开工,核能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等一批项目落地,全力打造“一中心、五基地、两示范”,构建“料堆素器药园”全产业链发展生态,建设核产业高质量发展基地。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2.依托徐大堡核电,统筹“风光火核储”一体化发展,推动徐大堡核电3号机组竣工投产,攻坚5、6号机组前期工作,加快兴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中船、大唐风电并网发电,推动绿电直连,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翻一番。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13.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引进培育一批科技、物流、会展、商务等服务业企业,推进上海世茂冷链集配中心、兴宫现代仓储冷链物流园建设,改造升级比基尼会展中心,培育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品牌。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提质升级商贸流通服务业,拓展家政、养老、托幼、康养、电商等多元服务业,繁荣葫芦古镇、兴城古城、兴宫中街等夜经济街区,规划建设滨海康养社区,推进隆东万豪五星级酒店总体完工,培育服务优质、消费者满意的生活性服务业品牌。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聚力扩大内需,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上攻坚突破

  (四)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14.做大投资规模,全年计划实施亿元项目150个以上、10亿元项目25个以上,总投资超过2000亿元,加快推进徐大堡核电、原子能院葫芦岛基地、兴固科技东方晶硅等百亿级项目。做实项目谋划,吃透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两新”、中央专项债券等政策,聚焦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新谋划项目190个以上。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5.做精专题招商,“一把手”带头走出去,围绕优势产业、链条短板,开展以商招商、以链招商、以需招商,全年新签约项目350个以上、新落地项目180个以上。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6.做优服务保障,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入实施项目前期“百日攻坚”,容缺办理、并联审批,全力提速项目建设,100个以上项目实现开春即开复工,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动消费提质扩容

  17.持续扩大传统消费,深入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继续推行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九九消费季”活动,组织主题促消费活动300场以上,有效激活居民消费。积极发展新型消费,培育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直播经济,开展“电商直播节”“网上年货节”等活动,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打造10个以上网红消费打卡点,拓展消费新场景。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8.推动“文旅体商”深度融合,持续打造“六大文旅综合区”,实施锦兮文化影视基地等项目10个,九门口长城争创5A级景区,推出精品旅游线路12条,壮大文旅康养产业集群,擦亮“北方黄金海岸、四季康养胜地”城市品牌。高质量承办好省十五运,推进“赛事+”产业融合,培育发展赛事经济,实现以赛促产、以赛兴葫的综合效应。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聚力科技创新,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上攻坚突破

  (六)建强科技创新平台

  19.依托原子能院葫芦岛基地,开展核技术基础科研和原始创新,打造中国核科学研究中心。与中船集团谋划共建新型动力船舶研发平台,争创省级重点实验室。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兴城市、龙港区政府

  20.支持渤船国家级创新平台、辽宁顺达技术创新中心、中科院长春光机所葫芦岛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持续推进绥中国家级创新型县建设,不断提升技术创新策源能力。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绥中县、龙港区政府

  (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21.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工程,建立梯度培育体系,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30家、“雏鹰”“瞪羚”企业达到125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56家。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加快产出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7%以上。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2.依托葫芦岛科技大市场、辽宁(东戴河)带土移植转化中心等平台,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创新体系,打造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动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天香源生态农场争创省级中试基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保持持续增长。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九)增强教育人才支撑

  23.深入实施“兴葫英才计划”,开展“兴葫智链”人才助企活动,组织百名科技人才和百家创新企业对接合作,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4.支持在葫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开展“订单式”培养,培育本土高技能人才。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25.强化人力资源要素保障,推动公共实训基地投入运营,提质扩容泛渤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环渤海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龙港区政府及有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加快数字葫芦岛建设

  26.实施千兆网络覆盖工程,新建5G基站500个,加快建设城市数字基座。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通信办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7.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加快辽宁海华核应急作业机器人项目扩能增效,建强打渔山化工园区智慧平台、天香源5G+物联网智慧园区,不断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聚力改革开放,在激发振兴发展活力上攻坚突破

  (十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8.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发展的生命线,着力优化“五个环境”,推动营商环境在短期内明显好转、根本好转。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9.构建“1+9+N”政策体系,推动100项以上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行“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事项700项以上、“立等可取”事项500项以上,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刘占元、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0.建立健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深化“双进双促”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保姆式”服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让企业放开手脚、敢闯敢投。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数据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31.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实现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稳中有增,营业总收入增长8%以上。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

  32.完善财税体制机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3.推进开发区改革,推动“管委会+公司”实质性运行,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4.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健全统一规范的交易平台体系。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5.全年谋划实施改革举措100项以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委政研室(改革办)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6.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开展百场银企对接活动,持续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不断扩大开放合作

  37.加快“一港四区”建设,谋划推动叶绥铁路,打造东北海陆大通道、国家“北粮南运”葫芦岛支线。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兴城市、绥中县、龙港区政府,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8.加强与朝阳市全方位对接合作,协同联动、共建共享,打造辽西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9.实施秦沈高速二期工程,谋划推进秦沈高铁第二通道建设,打造华北东北“两北衔接”重要节点城市。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0.稳住外贸基本盘,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支持泳装、花生、海产品三大出口基地转型升级,全年新增外贸企业95家以上。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1.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度融入沿海经济带建设,深化对口支援与合作,以更高水平开放实现资源互补、协同发展、合作共赢。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聚力向海图强,在发展现代海洋经济上攻坚突破

  (十四)构建海洋产业体系

  42.重点推动海洋船舶、养殖、捕捞、旅游、泳装等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3.深耕海洋渔业,发展现代化近海养殖和远洋捕捞,高标准建设国家海洋牧场,壮大海洋渔业产业集群。

  牵头领导:张猛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

  44.培育海洋旅游业,支持兴城争创国家级滨海旅游度假区,大力发展海岛经济,打造滨海文旅品牌。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

  45.壮大泳装产业,开工建设印染产业园,加快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持续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推动泳装产业集群全线升级,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泳装产业基地。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兴城市政府

  46.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海上风电、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实施中广核海上风电项目,推广徐大堡核电海水淡化技术应用,培育涉海高端服务业。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30%以上。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持续完善港口功能

  47.推动港口扩容升级,建设北港航道一期、北龙港通用泊位等项目,谋划推进北港危化品码头、台里新港等前期工作,持续提升绥中港开放能级,推动港口群完善功能、互动发展。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葫芦岛海关等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8.提升口岸效能,建设智慧口岸,持续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应用范围,提升通关一体化、便利化水平。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葫芦岛海关等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强化海洋生态保护

  49.严格海洋功能区划管理,划定海洋发展区2930平方公里、保护区544平方公里,实行分区精准管控。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0.严格实施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开展蓝色海湾、美丽岸滩、和美海岛建设行动,谋划实施绥中、兴城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38%以上。

  牵头领导:张猛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1.持续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治理管控,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聚力协调发展,在推动城乡共同繁荣上攻坚突破

  (十七)提升城市品质

  52.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科学调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构建多规合一、多层细化的城市规划体系。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3.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新建改造城市地下管网300公里以上,实施莲花广场、翠海社区海绵化改造,新建口袋公园20个,建设连山河生态绿廊,全面完成海绵示范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水平,集中整治市容环境、物业服务、建筑垃圾,打造更具内涵、更有品质的城市。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推进乡村振兴

  54.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4亿斤以上。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深耕“两水一特”,新培育龙头企业8家,支持绥中、兴城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建设,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48亿元。建设和美乡村,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治理农村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舒适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开发式帮扶和兜底式保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牵头领导:张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九)发展县域经济

  55.实施县域主导产业培育行动,打造工业强县、文旅强县、特色农业县。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政府

  56.支持兴城发展壮大核及核关联、清洁能源、泳装服饰等产业,深度开发“城泉山海岛”优势资源,打造文旅康养胜地。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兴城市政府

  57.支持绥中建设对接京津冀滨海度假与科创合作区,提升东戴河滨海旅游度假区品质,强化京津冀科技转移转化承接能力,打造京津冀绿色农产品供应地。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绥中县政府

  58.支持建昌建设辽西陆海联结地与产业协同延展区,依托凌绥高速,培育物流集散、供应链服务等产业,打造承接蒙东物资出海中转地;治理生态环境,发展绿色农业,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县。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建昌县政府

  59.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行“一县一区、一区多园”产业集聚发展模式,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优质教育、医疗、养老资源下沉,实施特色乡镇培育工程,建设工业重镇、农业产业强镇、旅游名镇。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等有关单位,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政府

  八、聚力生态治理,在加快全面绿色转型上攻坚突破

  (二十)狠抓污染防治攻坚

  60.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整治空气异味、油烟噪声、建筑扬尘、秸秆焚烧,大气优良天数、PM2.5浓度稳定达标。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1.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工业园区、农业面源等专项整治行动,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国控断面、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2.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实施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治理项目,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3.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一)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64.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科尔沁南缘外围治理工程,科学开展国土绿化4万亩,修复草原2.5万亩。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5.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重拳整治河流“四乱”问题,打造5条省级“幸福河湖”。

  牵头领导:张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6.深化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推动矿山复绿,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67.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

  牵头领导:刘占元、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8.开展绿色化改造,推动国能热电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项目建设,支持顺达机械、莲花山铸造创建绿色工厂,探索建设零碳园区。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9.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锦西石化废塑料回收等项目,打造“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创建“无废城市”。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70.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创建一批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九、聚力改善民生,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上攻坚突破

  (二十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71.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基本民生,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稳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深化“技能葫芦岛”行动,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缺口2万人以上。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机制,扶持创业带头人520人以上。更大力度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72.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牵头领导:任大鹏、袁伶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3.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资助全覆盖,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创建一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4.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好房子”,推行“房票”安置,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5.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走好灾后恢复重建“第三步”,进一步完善水利、交通、农业等基础设施,努力实现生产生活水平新跃升。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等有关单位,绥中县政府、建昌县政府

  (二十五)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76.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一批中小学教学楼、运动场等新建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龙港区双龙小学,推动市青少年宫、市实验中学连湾分校竣工投用。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7.多渠道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继续创建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15所,持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期盼。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六)推进健康葫芦岛建设

  78.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康宁医院正式运营,加快龙港健康示范园建设,打造更多医疗便利化场景。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让群众在家门口看得上病、看得好病。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七)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79.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200场以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建好用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体育强市,统筹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中心投入使用,开工建设兴城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打造马拉松、围棋、台球等赛事品牌,有效激发城市活力。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聚力维护稳定,在建设高水平平安葫芦岛上攻坚突破

  (二十八)守牢安全生产红线

  80.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及矿山安全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1.统筹推进渔船“木改钢”和减船转产。

  牵头领导:张猛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

  82.统筹推进化工老旧装置改造。

  牵头领导:张祥波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3.完成消防“一队一站”建设。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4.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5.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与应急指挥救援能力建设,做好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森林草原防灭火、极端天气防范应对等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九)兜牢风险防控底线

  86.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化解存量、遏制增量,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7.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8.持续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强力清收挽损,盘活抵债资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葫芦岛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葫芦岛市分行、葫芦岛银行、辽宁农商行葫芦岛支行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9.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统筹推进存量土地处置、停缓建项目盘活和商品房去库存,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9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法治化解。

  牵头领导:刘占元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91.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开展平安城市能力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和防范电诈、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护社会安全稳定。

  牵头领导:刘耀南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聚力自身建设,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上攻坚突破

  (三十一)铸牢政治忠诚

  92.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落地生根,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牵头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二)严格依法行政

  93.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尊崇宪法、敬畏法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让政府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牵头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三)厚植为民情怀

  94.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想问题、做决策、抓工作,走进群众、融入群众,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更多的“民生愿景”成为百姓的“幸福实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有限财力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处。

  牵头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

  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四)提升工作效能

  95.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实干导向推动落实、以问题导向聚焦突破、以结果导向衡量成效,不断强化团结协作、效率效能、争先创优、廉洁自律、担当攻坚“五种意识”,锤炼“解题”思维,面对难题敢碰硬、敢突破、敢负责,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牵头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五)恪守勤政廉洁

  96.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牵头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 2026-02-24 来源: 市政府办 责任编辑: 刘芳 打印网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