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2024年5月1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 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葫芦岛市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高质量创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桥头堡、东北亚航运节点城市、现代化滨海名城的空间蓝图,是葫芦岛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
一、背景及依据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辽委发〔2020〕12号)要求,全面细化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科学有序推进葫芦岛市国土空间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合理配置资源和提升利用效率,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
(一)城市性质与目标战略
《规划》明确提出葫芦岛市是东北连接京津冀的区域门户城市、环渤海地区重要临港产业基地、宜居宜业的滨海文化旅游名城。
《规划》明确实施“严守耕地、陆海共治、区域联动、集约利用、更新提质”五大空间战略,统筹推进葫芦岛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二)落实三条控制线,构建国土空间新格局
《规划》提出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到2035年,全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2.21万亩,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1.9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843.25平方千米,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298.94平方千米,海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44.3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39.2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8倍以内。
《规划》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布局,在落实县级主体功能定位基础上,以乡镇为单元,细化乡镇级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三类主体功能区,构建“一带两区、一核两轴”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
(三)严格保护农业空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规划》明确要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耕地进出平衡,提升耕地质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加强耕地生态管护,加强耕地恢复与战略储备。同时积极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空间,构建“四区两园多基地”农业发展格局。对全市村庄进行分类指引,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品质。
(四)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筑牢辽西生态安全屏障
《规划》提出稳固“一屏、一带、多廊、多点”的生态系统保护格局,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水资源保护和配置,系统保护利用生态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
(五)强化城镇集约集聚,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规划》提出构建“一核一带,两轴多点”的城镇空间格局。构建“市域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四级城镇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提升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船舶机械、能源电力为主导的四大支柱产业,创新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泳装服饰、现代农业、文旅康养、商贸物流、核技术应用八大特色产业,构建“六基地多园区”的产业空间布局。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六)优化中心城区布局,建设高品质中心城区
《规划》明确葫芦岛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方向为“东拓、西延、南优、北控”,构建“一带双心,两湾多组团”的空间结构;南票老城区空间发展方向为“南优北控,带状发展”,构建“一带四心四组团”的空间结构。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蓝绿网络、强化城市“四线”管控、加强城市设计管控与指引、推动城市有机更新、统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完善城市功能,彰显城市品质。
(七)优化海洋保护开发,构建陆海统筹格局
《规划》提出构建“三区一岛一线一带”海洋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加强陆海空间统筹协调,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海洋环境治理,构建海洋保护与功能提升的“3+5”功能分区,加强对海洋资源的保护利用,保障陆海资源开发,第五节强化海洋经济与产业统筹。
(八)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彰显辽西走廊特色魅力
《规划》强化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为重点,充分发掘文化内涵,构建“一核、两廊、六区”的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围绕辽东湾滨海“山海城泉岛”的自然资源本底,塑造“山海相连、城景相依、文韵相融”的总体风貌。构建“两带六区多点”的全域旅游格局,加强文旅资源保护利用,提升重点景区空间开发水平,建设四季宜游的旅游目的地。
(九)保障安全韧性,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体系
《规划》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明确综合交通发展目标,着力提升葫芦岛市进出关通道优势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功能,完善“两主两辅”区域综合交通通道布局。优化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交通,构建便捷舒适、绿色经济、服务优质的公共交通网络系统,建设全龄友好的慢行系统网络。
《规划》提出构建绿色智慧市政设施系统,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葫芦岛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综合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建立韧性城市。
(十)加强区域协同,融入一圈一带两区建设
《规划》提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共建“一带一路”,推进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共筑辽西低山丘陵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屏障,深度参与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加强毗邻城市协同,加强与锦州、阜新、朝阳、秦皇岛等城市合作,主动承接京津冀及辽宁沿海经济带重大生产力布局,积极推进区域产业协作配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
(十一)完善实施保障,提高现代化空间治理能力
《规划》强调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规划实施法规政策和规划管控技术标准,做好政策机制保障,强化规划管理,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规划信息化,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规划》提出要做好精准传导,强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下级规划的指导与约束,加强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传导。建立健全全市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审批、调整协调机制,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详细规划要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功能布局、空间形态、开发强度、建筑高度、景观风貌、城市更新等方面引导要求,细化指标控制、用途管制、重要设施配置、社区生活圈构建、结构性路网布局以及城市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等控制线划定的管控要求。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解 读 人:祁学文
联系电话:0429-311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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